以下是
网管卫东老师的课程,推荐给大家,预祝大家能够顺利通过GMAT考试。
主持人:GMAT语文部分的考试实际上不单纯考的是英语,而是训练考试者就读商学院或者将来成为一个领导者所需要具备的思维方式。
网管卫东:以此为主,而英语能力是非常辅助的概念。全世界的人都要参加GMAT,如果只考英语,为什么美国人也考呢?关键是只以英语为出题形式,而考的是实际思维能力。对中国人来说,如果具备了
大家可以设想一下,阅读理解逻辑考的是什么?说一个小插曲,我以前备考的时候,包括考托福,也没有想到是这样。是在2000年的时候有一个学生问我几个问题,这个问题现在也存在,大家可以自己得出结果。第一个问题是,管老师,你知不知道中国人的英语水平在全世界被公认是老大,我说我知道,大家也知道。第二个问题是,全世界认为中国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即使不是第一,也是名列前茅的,只有印度人可以一拼。第三,中国人的英语成绩很好,有很好的应付考试的方法,中国人愿意背单词,所以英语考试成绩会很高。第四个问题是,如果这三个问题成立的话,中国人和美国人比,到底中国人的语文成绩高还是美国人的成绩高?我一下子愣住了,如果按这三个问题去推导,当然是中国人的成绩高,而实际上是美国人的语文成绩高。只有一个解释,美国人考的语法不是我们所说的语法,阅读也不是我们所说的阅读,逻辑也不是我们所说的阅读。以阅读来说,作为一个管理者,假如今天有一个头儿要去开会,要去探讨最近五年之内单位的战略。在所有人都说过以后,作为管理者必须具备从众多人所说的内容中抓住重点,这也是GMAT考试的重点,你有没有本事在短时间内获得必须要的东西,必须要的点,而不是你想要的全部东西。换句话说,美国人考的是非充分,要的是必要性。再说逻辑,如果一堆人说出来以后,作为管理着应该能够一下子听出来谁说的话是沾边的,不沾边的要打住,不要再谈,而是这逻辑考试的唯一内容,考的是一个人是否能瞬间明白什么叫做两个事情的相关性,其他的一概不存在。只有你明白的相关性,只有相关的问题我们才去探讨,其他不探讨,这才能增加工作效率。
第三个考的是语法,我可以用一段美国人的原话说,这是我和一个哈佛的教授探讨的时候,他向我说的话:“管卫东,咱们探讨的规则能把大多数问题解决,但是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原因是这样的,我们所探讨的是优先选择方案,而并不是语法。什么是优先选择呢?它考的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说英语的方式,而不是说英语的方式。”原因是,英语和大多数别的语言不一样,比如法语,表达一个意思只有一个方案,但英语有无数种方案,我们所要求的优先是要找出一个最好的表达方式,这个方式是给我们提供的英语的非官方规则,而语法提供的是英语的官方规则,语法告诉我们什么是对和错,但所谓优先的方式,告诉我们什么是最好的。学校教的时候都教过语法,但根本就没有教过这个概念。作为管理,现在国际一体化,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时候,如果我和别人沟通的时候,我说的是英语,也正确,但是对方一听就知道我是一个文盲所说的英语,谈判根本进行不下去。所以GMAT考的是一个人怎么能把自己的英语从以前非受过良好教育的英语,变成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说英语的方式点,这是考点,而根本不在语法上。我说一个现象大家就能理解,托福的语法考试,美国人的分数比中国人高得多,而GMAT考试,美国人的分数比中国人高得多。也就是说,只要从依法入手,这个考试必死无疑。
#p#副标题#e#
主持人:您说的语法是不是一个相对比较狭义的语法,死抠语法的教条是必死无疑。
网管卫东:大家想一下,沟通第一步的前提是意思的准确性,无论语法再怎么对,假如沟通的意思不对,那也没用。所以GMAT研究的是怎么才是语法真正的表达点。
总之,GMAT考点用三句话就可以概括:第一,怎么才能理解是必要而不是不充分?GMAT的意思就是,根本没有推理。必要(非充分)的一个道理是,举例来说,问题是下面哪个选项支持原文所说?原文就给了很简单的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在动物园工作的人由于接触动物,30%的人得了过敏症。”
得出结论认为:那么,在总人口中,接触动物的人群中超过30%的人得了过敏症。 这是一道简单逻辑题,这道考题不是老题,是03年的考题,举现在非常近的考试时间。GMAT给的标准答案是:在动物园工作的人经常换工作。
大家可以琢磨一下,如果想推理,我都告诉你正确答案是谁,你还不见得能推出来。因为实际上你只要考虑充分行就会有A推B的概念,可是在工作中,作为管理者是必须作为必要性活着的,管理者给手下定任务的时候,只会定什么时候完成。可是他不会告诉你怎么做。GMAT给的答案是没有相对性,只有最好的。而很多人不明白这点,非想自己推出一个自己心里踏实的概念,导致他没法去阅读。这句话的不充分性对逻辑和语法都有帮助,教你如何找最好的,这才是美国人认为的最佳思维点。我可以不知道什么是对,但是我知道什么是最好的。
也就是说,在作GMAT的准备的时候,根本不该研究怎么推,而是研究什么是GMAT认为是最好的。
第二个特点是客观性,对逻辑和阅读都有用。
例题是去年9月份网上一道考题,几乎80%的中国学生都做错了。
题目是问下面两个选项哪个能解释这种现象。原文是“冬天的积雪会将树枝压断,打到车上使得汽车受损,但是由于树枝打到车上使车受损的量,秋天比冬天多很多。”80%的中国学生都填“汽车车主知道冬天的积雪会将树枝压断打到车上,所以在冬天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把车放到树下。”可是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选项,你没有做到客观,谁告诉你是车放到树下被车打断的?大家知道,全世界的考生都在作相同的考题,如果一道考题用常识能推出答案的话,这句话完全是不可能的。不说全世界,在中国即使一个城市中的两个人的常识都是不一样的,你凭什么用这个常识点?如果考生用了这个常识点,就意味着这道题答错了。现在中国的高分阶段纯粹是满足高分变量的分配概率,而方法如果真正正确,是应该有大量的考生考高分,这才是正确的过程。刚才这道题给了一个正确的答案“秋天的风比冬天的风更大,它会把更多的树枝刮断。”这个相关性直接和原文的某个话有联系,这就够了。
主持人:也就是说,我们不要根据我们的常识去判断一个客观事件的正确与否,因为全世界的考生是不同文化、不同背景,大家对事务的认知也不同,必须保持公平的原则,上大家在公平原则的前提下进入考试状态,GMAT所设定的问题只是根据题目中的信息所能得出的结果。
网管卫东:我们再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大家都知道,中国人的逻辑绝对很牛,可为什么做逻辑题的时候没有美国人强。我教过四个美国人,他们的逻辑题完全可以在读过题之后眨眼就把题做出来。而中国人错误地认为,那是因为他能读懂导致的。大家可能做过太多的简单的考题,我们承认,读懂确实会比读不懂有好处,但是不一定读全懂就可以把题做对。刚才这道题,我用中文说的,大家可以看一下自己是否做对了。一个管理者,要求完全客观,而不能说“我各位怎样”,这会导致纯粹的偏差和失败。大家知道,美国人擅长作数据分析,美国人不听虚的,而是要听数据,然后根据数据作分析。而中国人总说“我们认为怎样”。英语和中文不一样,英语要求准确度,这就导致它是个准确的语言。而中文讲究逻辑性,都在琢磨对方的意思,导致中国人的语言是主观性语言。这导致大家作GMAT的时候,英语不是什么难点,而是我们的思维没有跟上。这导致中国人考GMAT只在96、97年得过高分,而那以后分数非常低。去年是中国人考GMAT分数最高的一年,15%—17%的人上了700分。
主持人:从管老师的介绍中我得出这样几点信息:考语法部分实际上是考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如何学英语,他所遵循的是一个优先原则,也就是说,在这个题目中可能会有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也许是平时我们可以用的,但是关键是哪个最好,哪个才是正确的。在逻辑方面,考的是是否能在瞬间了解问题的相关性,而不是考的推导过程。
网管卫东:我针对阅读作一些阐述。我有一个原则,大家想想,在考场上,是复杂方法有用还是简单方法有用呢?当然是简单方法有用,在考场上做每道考题只有1分钟的时间,只有简单才能做下去。GMAT考试无论什么题,只有两种概念,一个是考重点句,一个是考细节,细节题考的是快速搜寻。中国人总想逼着自己干一个美国人都干不到的事情,导致把GMAT变难了。SAT考试,也即美国高考,比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简单,而GMAT考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一个比GMAT还简单的考试出题到什么地步?今年美国高考中有一部分只有25分钟时间,出了5道填空题,紧接着出了5篇阅读、19道考题,可只给了25分钟时间,总共是24道考题。实际上这个考试真正考的是什么呢?连美国人都不可能把文章读完去做题,而中国人教的概念是要把文章都读明白、都读下来,连美国人自己都做不到,大家以为自己的英语水平已经超过美国人了吗?而实际上,考试考的是你有没有本事快速获得一个信息点,不是要复杂化,而是简单地分析问题到底考的是什么,从而一步到位。事实上我们认为,语法两步做完、逻辑一步做完、阅读两步做完,根本不会有超过三步。
所有的逻辑、语法、阅读都是四项,第一,先把肯定不对的去掉,任何一个考生到考场上,就算觉得A对,也不可能不看B、C、D,那么第一步肯定是把4个选项中认为不对的去掉,如果去掉错误的以后只剩下一个,那肯定就是正确答案。第二步就是,如果剩下的选项大于一,要从中选择最好的。有一个学生GMAT考了770分以后,给我打电话说,托福复习不下去了,比GMAT考试难多了。大多数学生都会发现托福比GMAT难。比如在深圳,有N个考生GMAT上了730、740,而托福考不下去。美国人不参加托福,就说明托福真正考的是听力点。刚才说的考生是听不下去了,但是他考GMAT分数很高。
(编辑:Sa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