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人的姓名和称呼,希望对各位考生的备考有所帮助,祝每位考生考试顺利,都能取得好成绩!
一位名叫Robert Blake的先生,听到有人问他:What‘s your name?他可回答:My name is Robert Blake.也可以回答:My name is Robert.或者, My name is Blake.
为什么问name这一个问题会有三种回答呢?原来name一词在英语里既可以当“姓名”讲,也可以作“姓”或“名”解。英美人姓和名的排列顺序和中国人的姓名相反,是名在前,姓在后,如Robert Blake这个人,就是姓Blake,名叫Robert。但是在人名辞典、图片目录、索引以及某些表格中,是姓在前名在后,但在姓后面有一逗号,例如:Washington, George;Darwin,Charles Robert等。
英美人的“名”,因为在姓名中排列在前,所以英语叫first name(第一名),英国人也称之为Christian name,美国人常把它口L{做given name,即“教名”,是信仰基督教、,如英国作家Hardy的教名是Thomas,英国作家Dickens的教名是Charles。
还有些人的名是“双名”,即在教名和姓之间还有一个名,这第二个名字英语叫做middle name (中间名),一般是以和孩子关系密切的父系或母系的人名字命名的,如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创立者Charles Robert Darwin,曾获得1959年诺贝尔和平奖的英国政治家和作家Philip John Noel-Baker就各有中间名Robert和John。在交际场合一般不用中间名。在签名时,中间名一般用缩写形式,教名可以缩写,也可以不缩写,如:Charles R. Darwin,或C.R.Darwin。
英美人的姓,英语叫family name,surname,或last name,当然也是用来表明所属家族的。
英美人也有“双姓”的。双姓(double-barreled name)是由两个不同的姓组成的,例如英国十九世纪画家Edward Burne-Jones,Burne-Jones就是由他母系的姓Burne加上他父亲的姓Jones构成的双姓,因为这两个家族都很有名,值得纪念。再如上面提到的Philip John Noel—Baker既是双名又是双姓。
此外,也有的父母用自己的名字给孩子命名,为了表示区别,常在姓名后分别加上一个Senior(常缩写成Sr.)或Junior(常用缩写Jr.)如:I’m referring to John Jones Junior,not John Jones Senior.(我是指小约翰·琼斯,不是大约翰·琼斯。)再如John D.Rockefeller,Sr.(大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Jr.(小洛克菲勒)等。
在比较正式的场合,英美人通常把Mr、Mrs、Miss、Ms与姓连用,表示尊敬或礼貌。M r用在男子的姓之前,例如: Good morning,M r Blake.(您早,布莱克先生。) Can I speak to Mr Lewis,please? (我要同刘易斯先生谈话,可以吗?)
Mr还可用于男子职务(如President,Speaker等)之前,如:Mr Chairman is delivering an opening speech.(主席先生正在致开幕词),但不能说Mr Professor或Mr Engineer等,因为“教授”、 “工程师”等不是表示职务,而是表示职称的。
Mrs用在已婚女性的丈夫的姓前面。如:Nice to see you,Mrs Davis.(见到您很高兴,戴维斯夫人。)We‘ve got a new teacher called Mrs Campbell.(我们有了一位新老师,叫坎贝尔夫人。)
按英语国家的习惯,妇女结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一个已婚妇女(包括寡妇)的全名(full name)是由自己的名加上丈夫的姓组成的。比如说Alice Black和Peter Brown结婚后,她便改称为Alice Brown,在法律文件上签名时也必须写Mrs Alice Brown。她在未婚时被称为Miss Black,结婚以后就被称为Mrs Brown,而Black则作为她未出嫁时用的父姓(maiden name)很少使用了。假如Alice与Peter Brown离了婚,但还未和别人结婚时,她仍可被叫做Mrs Brown,但不是所有的离婚妇女都愿意被人这样称呼的。
Mr和Mrs Brown是指(布朗)先生和布朗夫人;the Browns是指布朗夫妇俩或布朗全家。
Miss用在未婚女子的姓前面,例如:How are you feeling now,Miss Baker? (贝克小姐,现在感觉怎么样?) Ask Miss Grey to come in,please.(请格雷小姐进来。)
当我们只知道一女子的姓名而不知道她是否结了婚的时候,可以用Ms加上姓来称呼她。如:Hi,Ms Ford.Are you still working in that factory? (您好,福特女士。您还在那家厂工作吗?)
在使用这些称呼时,我们要注意Mr、Mrs、Ms后不能只接教名。如不能称呼Peter Brown为Mr Peter,把Alice Brown称为Mrs Alice。Jane Brown小姐也很少被称作Miss Jane。这些称呼后一般也不接全名。如果有人说Mr Peter Brown,那只是为了特别说清楚,比如,为了把他和Mr Martin Brown区别开来。
在非正式场合,初次见面时不管是介绍别人还是自我介绍,一般只介绍名,而很少介绍姓。人们交往,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互相称呼对方的名字,即使是上下级之间、师生之间,也常常是直呼其名,以表示双方关系的融洽,友好和亲近等。尤其是美国人,大多不习惯用Mr...或Mrs...等来称呼别人或者被别人用Mr或Mrs加上姓来称呼自己。
当面称呼,一般不用全名,一般不说“Hello,Peter Brown”这样的话。但在谈论第三者时可以用全名,如:Isn’t that Hans Smith, the actor?(那不是演员汉斯·史密斯吗?)
父母叫自己的孩子、亲戚和熟朋友之间相互称呼时常用爱称,即昵称(相当于我国的小名)。这种爱称通常是有规律地从教名缩写、简化而来的,还常可以在其后而加y或ie(一般用来称呼孩子)。例如,男子名:Thomas—Tom—Tommy(Tommie),Benjamin—Ben——Benny,Robert——Bob——Bobby,John——Jonny——Jack, William—Will—Bill—Billy;女子名:Mary—May—Molly (Mollie),Margaret—Mag—Maggie,Elizabeth—Liza—Liz—Lizzy(Lizzie)等。美国前总统James Carter自己署名时也常喜欢用名字的爱称:Jimmy Carter.
兄弟姐妹等同辈人之间的称呼一般都使用爱称,不用sister、brother,更不能用third elder brother(三哥)、fourth sister-in-1aw(四嫂)之类。
小孩子称呼自己的父母时,一般用Daddy、Mummy,稍大一些,改称Dad和Mum,再大一点,可能就会改口叫Father、Mother。现在也有不少人直接用名字的爱称来称呼自己的父母亲的。
孩子称呼别的孩子的父母或父母的朋友等长辈时,一般客气地称为Mr...,Mrs...等,如果很熟悉时,也可直呼其名,如:Tom,Nancy等。一般不把uncle(叔叔、伯伯)、aunt(阿姨、伯母)接上姓作称呼用,如不说Uncle Black、Aunt Brown等。
另外,英语里teacher(老师)、secretary(书记)、engineer(工程师)、manager(经理)、boss(老板)、director(局长、处长、厂长、主任、导演)等词不能像汉语那样加上姓当称呼用,如不能说Teacher Wood、Engineer Green、Director Stone等,但professor(教授)、doctor(大夫、博士)、mayor(市长)、president(总统)、senator(议员)、chairman(主席)以及一些表示军衔的词等可以和姓连用,如:Professor West、Doctor Henry、President Ford、Colonel Bates等。
当我们与一位不知其姓名的男子谈话时,习惯上称他为Sir或Gentleman(先生),如不止一位,可称他们为Gentlemen(先生们)。如果对方是位不认识的女士,可以尊称她Madam(女士),称呼她们为Madams(女士们),而不需要考虑她(们)是否已婚。除了Madam这个正规的称呼外,我们还经常可以听到有人直接用Miss(小姐)这个词去称呼年轻的、估计还未结婚的女子,但是,说话者常被认为文化程度不高,Miss也因此被看作是不标准的称呼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