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写作常见误区汇总(Argument)

2022-06-06 01:32:20

  因此小编整理了

  在

  然而,我在统计最近几年中国同学的GRE作文成绩时发现,如果大家的ARGUMENT成绩还不错的话,那最后的总分应该不会低 到现在的地步。于是,我到网上仔细阅读了一些同学作文,并看了大多数大家所“膜拜”或“参考”的提纲,发现同学的ARGUMENT分数低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很多人写的ARGUMENT,都不符合ETS官方说明的要求(要求具体可以参考我的日志文章),主要问题有如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很多同学对题目的理解本身有问题。很多同学在准备ARGUMENT的过程中,没有仔细阅读ETS官方发布的题库,而是大量参考网上流传的或者一些参考书上给出的中文翻译,甚至完全不看题目的英文原文。但是,这些翻译有一些和原题实际表达的意思是不一致的,这就会造成同学们在分析题目论证错误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比如,有一道题目原文是:

  The following appeared in the editorial section of Monroetown's local newspaper.

  "Mayor Brown was recently re-elected by a clear majority of 52 percent of Monroetown's voters. Her re-election, however, does not show that most people in our town favored Mayor Brown's proposal for tax reduction over that of her opponent, Mr. Greene, who proposed raising taxes to improve education. It has been shown that voters nationwide tend to re-elect people already in office, regardless of candidates' proposals. In fact, a local survey after the election showed most people in Monroetown disagreed with Mayor Brown's proposal. Clearly most people in Monroetown favor improving education and therefore approve of Mr. Greene's proposal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y did not vote for him."

  网 上流行的翻译是:Brown市长最近获得了Monroetown全体选民52%的票而再次当选市长。然而,她的再次当选并不表明我们城市的多 数市民更喜欢Brown提出了减税提案,而不是其竞争对手Greene提出的增加税收以促进教育的提案。已有证据表明全国的选民都倾向于再次选举那些已经在位的官员, 不论候选人的竞选提案是什么。实际上,这次选举后的一次地方调查显示,Monroetown的多数市民不赞同Brown市长的提案。显然 Monroetown的多数市民愿意改善教育,从而支持Greene的提案,尽管他们并没有投他的票。

  大家注意红色的部分,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明确的,因为“再次选举”的概念会让我们不知道是选民对在任官员不满还是对在任官员满意。所以,我们应该把这个题目按照下面的方式翻译:以下文字出自Monroetown 当地报纸上的社论:“Brown市长最近获得了Monroetown选民52%的多数选票而连任市长。

  然而,她的连任并不表明我们城市的多数人喜欢Brown市长提出的减税提案胜过了其竞争对手Greene先生提出的增加税收以改善教育的提案。已有证据表明,全国的选民都 倾向于让已经在位的官员连任,不论候选人的竞选提案是什么。实际上,这次选举后在当地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Monroetown的多数市民不赞同Brown市长的提案。显然,Monroetown的多数人赞同改善教育因而支持Greene先生的提案,尽管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把票投给他。”

  显然,这样的理解才是正确的,并且同学们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个题目的意思,并分析清楚推理过程存在的谬误。所以,我建议所有准备ARGUMENT写作的同学, 认真阅读ETS的题目原文,如果发现中文翻译和自己的理解不一致的,需要仔细斟酌到底谁对谁错。

  第二,题目中论证错误分析不正确。按照ETS的说明以及ARGUMENT本身的特点,我们可以说,ARGUMENT本身是有“标准答案” 的,虽然ETS从来没有明确给出过这些答案。但是,在ETS的写作指导中,很清楚地写明白了ARGUMENT的正确分析思路和过程。

  我们可以把一个 ARGUMENT里面的内容分为三类:前提(假设),结论,论据。题目的论证过程基本上可以概括为:根据前提推导结论,论据证明前提。大多数题目中,这三个元素都是明确给出的,而有个别题目的前提则是隐含的,可以理解为论据直接推导出结论。因此,按照ARGUMENT的基本要求——驳斥论证过程的错误,我们可以看出,能寻找错误的地方有如下几个:(1)前提推导结论的过程:可以分析前提本身是否成立,也可以分析前提是否能推出结论。(2)论据证明前提的过程:可 以分析论据本身是否成立(但是ETS要求不能怀疑论据的真实性,只能从推导是否可行的角度来判断),也可以分析论据是否能推出前提。其中,论据通常有若干个,并且包含两种:强化前提的和弱化前提的。按照这个思路,ARGUMENT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让“结论”不成立,因此,我们可以削弱强化前提的论据,也可以加强弱化前提的论据,或者,削弱前提推出结论的过程,从而达到驳斥原命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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