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直认为
那么,到底什么是“好句子,好段落”呢?
根据SAT的考点设置,对“好”的定义是:语法正确,表达明确,行文流畅。
现在就来一一解释这三项“好”的标准:
1. 语法正确。
其实所谓的英语语法,指的是英文特有的语言习惯,这些语言习惯是别的语言所不具备的。因为SAT考试是以英语为语言载体的考试,所以必须遵从英文特有的语言习惯。比如说主谓一致,第三人称单数后面的动词要加S或变形,这其实是英语的语言习惯,中文中“我吃”和“她吃”,动词都是“吃”,不会有“吃S”出现。再比如说英文时态中的虚拟语气,虚拟语气的表达在各国语言中都存在,我们都会说这样的句子: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怎样怎样,但是英文讲这句话的习惯是“退一格时态来体现句子的虚假情况”,那么假如要用英语来表达这句句子那就必须遵从这条法则。
运用这样的“语言法则”,貌似可以像解决数学题一样解决这49道题,只要判断语言形式是否正确,所有的题目就可以迎刃而解了。然而,这样的法则只占这49道题目的四分之一,大部分内容考察的其实我们真正的书面表达能力,而这项能力是不受语言载体限制的,也就说语法很难派得上用场。
2. 表达明确。
书面表达能力的第一标准是表达明确。
表达明确这件事就与英语的表达习惯,以及英语的英语法则关系不大了。在任何一个国家,讲话写文章的时候,总是希望表达是明确的,没有歧义的。如果一个人的表达能力好,常常他说的话别人一听就明白,不会使人困惑,不会产生歧义。所以,SAT考试也希望能锻炼学生写出表达明确的句子。比如说,在SAT考点中有一个考点叫做指代明确。指代明确,就是当出现代词(it, this, her等)的时候,别人能一下子识别出这些代词指代的是谁。比如说,The newspaper says that。.和in the newspaperthey say, 这两句话在英文语法上都是正确的,但是在SAT考试的时候,后一种会被排除掉,因为后一种表达中they不明确,they指的是谁?是普罗大众,还新闻报纸的编辑?这里就会产生歧义。再比如说,在等位比较这个考点里,SAT要求对比项是同类,这样才有可比性. 比如:the population of China is larger than America这句话中,其实语法并没有错误,但是这里的对比项是中国的人口和美国这个国家,“人口”和“国家”是不属于同类可比项,所以这样的句子就有歧义,使得句子要表达的意思不够明确了。而中文中:中国的人口比美国的多,这句话之所以读起来很通顺是因为中文的灵活性使得其省略了在“美国”后面“的人口”在三个字。
3. 行文流畅
书面表达能力的第二标准是行文流畅。
其实,行文流畅是个很难量化的标准,什么是流畅,不同人有不同的界定,但是流畅通顺的文章往往有这么几个特点:1. 不罗嗦。不罗嗦的就是同样意思的表达只出现一次,不要唠叨。2. 偶尔押韵。如果一个人写出来的句子对仗工整,总是觉得这个人是有颇有点儿文采的。3. 追求极简。常常市面上流行的SAT考试技巧中有一条叫做:最短的句子往往是正确答案。这条考试技巧之所以行得通,是因为:在原文句意(句子内容)句理(句子内容之间的逻辑)合理的情况下,越短的句子表达的效果往往越有力。用最简单的方法表达最复杂的意思,这不就是我们在写作的时候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么?诗词歌赋被认为是文学的顶级艺术,就是因为它们短小精悍却寓意深刻啊。而这三点,也正是SAT的考点所在:改错题中的句意重复这个考点,是想让我们避免写出罗嗦的句子;平行结构要求的是对仗工整;主动优于被动,追求的是句子的极简性。#p#分页标题#e#
这三项“好”,是层层递进的。在能够写出英语语法正确的句子之后,我们才会要求语言表达的明确性,在能够表达出明确而不使人困惑的句子之后,我们才会要求行文的流畅性。但是,在这三项能力之前,我们首先要有基本的英语阅读能力,毕竟这些选择题都是以句子和文章的形式呈现的,如果连题目的基本意思都不能读懂,那谈何识别“好”或者“不好”呢?市面上流行的很多技巧,貌似可以保证学生在看不懂题目的情况下做对题目,结果学生回家一做题,发现题目的答案往往都是该技巧的例外情况。这些技巧很难靠的住,只有踏踏实实的培养考试所需要的各项能力,才能够使我们既得到分数,又能真正的学有所用。为了分数临时抱佛脚,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所以,想要攻克SAT的“语法题”,请同学们从这三项能力入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