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开始了。按照原先的安排,这个暑假我注定不会很空。说实在的,我也不喜欢那种无所事事的生活。暑假中最重要的事是到夏季学校去读社会学10年级的课程。对这门课的兴趣那是没得说的。自从三年级时看了《三国演义)之后,我对历史和地理就抱着浓厚的兴趣,也知道很多其他同学不知道的东西。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门课,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因为我从来没有体会过夏季学校是怎么回事。
从老师那里了解的信息看,它会比常规的上课更累,因为它要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学完常规学期一年的课程,课时数一点也没有减少,只是大幅度提高了上课的密度。夏季学校一天的课就相当于常规一个星期的课,所以,做作业和消化的时间就会很紧张。另外,夏季学校是一个全市集中的上课地点,同学来自于各个学校,老师也是陌生的。还有,这是我真正意义上开始学常规班的文科课程。我能不能适应那么多特殊因素凑在一起的夏季学校呢?我心里的确没有底
好在对社会学的兴趣大大冲淡了我的担忧,再说,担忧也没有用,我总得去面对它。夏季学校开学以后,我发现10年级社会学最前面一部分与我在ESL学的是同一段历史,主要是讲加拿大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的历史,只是学得更细致罢了。这样,我就有了一定的优势,至少可以弥补我在语言上的弱势。
当然,10年级社会学并不只学历史,也学社会地理和经济学的内容。这些东西虽然对我有一定的难度,但因为都是我感兴趣的话题,所以学起来也并没有原先想象的那么恐怖。同时,我又要说我总是很幸运,我又碰到了一位学识渊博的好老师。
这位叫 McKeen的老师,是一位苏格兰后裔。说到他的身份,还真有些说头,也让我长了见识。在此之前,我一直对英文名中经常出现的Mc百思不得其解,最早的疑惑来自麦当劳,它的开头也是Mc。 McKeen老师告诉我们,Mc是古苏格兰语中“儿子”的意思,而他的姓中的K没有意义,只是发音的需要,而een就等于lan,翻译成英语就是John(约翰),所以,他的姓的意思就是“约翰的儿子”,相当于英语姓中的Johnson,也就是说,他的祖先是约翰的儿子。他的解释完全消解了我对Mc的迷惑,也让我知道,原来名字也是可以意译的
McKeen是一位全能型的老师,三十多岁。他自诩什么都懂,什么都能教。他的话虽然说得有些大,但我觉得也不算吹牛。因为他的确让我感觉到天文地理无所不晓。有时候,从一个历史事件,他会自然而然地扯到个物理问题上去,照样说得头头是道,然后又拐到一个哲学命题。他这种包罗万象、纵横驰骋的讲课方式,更大大提高了我的兴趣。说心里话,我对他的满腹经纶确实有些敬佩。这对我来说有点难得,因为我很少会去敬仰或崇拜谁。
不仅如此,他的教学方法也很对我胃口,不至于让人感到无聊乏味。他很注重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经常让我们开展激烈的辩论。谈到历史问题时,他会启发我们想象真实的历史状态,用当时的人的眼睛和头脑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
他也很会用多种多样的方法来授课。有一次,他让我们全体同学去看电影《华氏911),然后让我们来讨论、批判这部电影,让我们懂得这部荣获大奖的纪录片其实并不客观,也是带着浓厚的主观色彩的。他让我们设想如果我们来拍这部片子会怎么拍。
谈到经济全球化时,他又让我们去做 project,围绕温哥华所在的BC省的经济现象来开展研究,从我们眼皮底下的经济推到全球经济。我们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兴趣确定研究方向,有研究三文鱼产业的,有研究啤酒厂收购案的,有研究林木业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我研究的是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的问题。
这样的课程学习使我不久便完全抛开了原有的担心,乐在其中了。关于夏季学校的学习,B1l无意中又涉及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就是如何授课,如何学习的问题。
他在这段叙中谈到了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意义,也谈到了老师的学识和教学方法对于培养学生兴趣、促进学习和思考的重要性。他谈到他对社会学的兴趣起源于小学三年级读的《三国演义》。这是事实,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到处找各种关于三国的书籍来研读。不要忘了,《三国演义》是一本课外书,是一本课外书培养了他最初的兴趣。这是其一。其二,即便他对社会学有兴趣,假如他面对的是一个只知道要求他们死记硬背的刻板而严厉的老师,加上他英语上的软肋,试想,他的兴趣能继续保持下去吗?他的英语能力会因为这个夏季学校而得到又一次飞跃吗?我表示怀疑。
他又一次说到他是幸运的,又碰到了一位好老师。也许这位老师的确特别好,但我认为,从总体上说,B的所有老师都具备了相对丰富的学识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在一所极普通的公立学校里,这难道是偶然的吗?这仅仅是幸运能够解释的吗?
我以为,这是一种普遍现象,是当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环境造就了这样一批优秀的教师队伍。即使BⅢ没有碰上这一位特别好的老师,至少其他老师也不至于让他完全丧失兴趣,我坚信这一点。
与此相对应的是,我不认为我们国内的教师在学识上多么糟糕,在教学方法上多么无能。我认为,主要是我们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环境扭曲了教师,使教师们无法按他们应有的方式去做。深受其害的当然是学生。
所以,我认为,解决国内教育界诸多问题的责任不应该由教师们来承担,更不应该由孩子们来承担,而应该由政府、管理者和整个社会来承担。
看来,这夏季学校也不过是个纸老虎,至少我没有被它吓趴下。这样,我就有时间做点更好玩的事了我考虑到,毕业时我必须完成100小时的校外义工任务,否则不能毕业。虽然在 NEIGHBOURHOOD HOUSE的领导力培训班已经有20个小时的义工积累,但还不够,而且100小时是最起码的要求,我应该尽量争取多一点义工时间,这对我总是有好处的。另外,我也考虑到,明年暑假还要读11年级的英语,而且越接近毕业肯定事情会越多,我应该尽量早点把可以做的事情做掉。因此,我想到了去男孩女孩俱乐部做义工。因为这个地方既好玩又熟悉,顺带着就解决了我的义工问题,可谓一箭双雕。
对我来说,在男孩女孩俱乐部做义工是件驾轻就熟的事,因为去年我就非正式地帮助他们做过很多事,但是,现在正式做义工了,我的感觉还是不太一样,其中最大的差别就是“责任”二字。
去年我是以孩子的身份上这儿来玩的,帮不帮他们做完全是我的自由,我没有任何的义务和责任。今年不同了,虽然是义工,但我也是工作人员,只不过不拿钱而已,所以,我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做我该做的事。这里的管理很宽松,我的主要工作不过是陪着孩子们玩,但我还是会时不时地意识到,什么时候我该做什么了。特别是在安全问题上,我总会多长个心眼。
除了陪孩子们玩,最让我欣喜的是我居然在俱乐部的书架上看到了一套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图文并茂的书—《神秘历险故事大森林)。这套书有十几本,是我读小学的时候,用父母给我的零花钱一本一本偷偷买的,最后好不容易把整套书都收齐了。
因为这里看到的所有的书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所以,当看到这套书时,我心里产生了一种奇妙的亲切感。其实,这套书的原版本来就是英文的,虽然我对它们的中文版爱不释手,但有很多地方并没有读懂。原因是其中有很多关于密码、字母游戏之类的东西中文是没法翻译的,所以只能看个一知半解。现在,当我再看它的英文原版时,当时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下子全看懂了,让我感觉这套书里的故事变得更加精彩了。
啊,语言原来是这么奇妙的东西,中英文之间原来还有这样的差别我第一次产生了这样一种感觉。显然,对正在成长中的、像海绵一样吸收知识和经验的孩子们来说多接触社会,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总是好处多多的。Bil在这里谈到了责任”两个字,他体会到的是做义工中的责任意识。其实,他的责任意识还不止体现在这个具体的工作中。他很自觉地在为自己安排毕业前如何更好地完成100个小时的义工任务,这种未雨绸缪的筹划本身就是任意识的很好体现。我认为,这也是留学经历给他带来的变化。试想,我们国内被家长包办惯了的孩子们,有几个会提前两年给自己毕业时的事主动做谋划?
除此之外,义工经历中产生的种种奇妙感受都是只有去经历才可能碰到的。所以,不要心疼孩子们在外面的辛劳,他们收获的知识,经验和快乐远远大于他们的付出。
除了夏季学校的学习和男孩女孩俱乐部的义工,我并没有忘记应该有点运动远在大洋彼岸的父亲常常会通过MSN要求我去做些运动,也许他认为我的身体比较单薄,需要多锻炼。其实,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我也并不是不喜欢运动,只是有太多的事挤占了我的运动时间。然而,不管怎么说,我家门前的马路对面就是我们学校的运动场,再不去玩玩实在太对不住这么好的运动条件了。
玩得最多的当然是我的最爱一篮球,但这个暑假里,我决定要好好学习网球了。对于网球的喜爱其实有些年头了,最早的兴趣来自国内电视里看的一些国际网球比赛实况。那时候,我们班里还有一位同学,他的老爸是浙江大学的体育老师,所以他有机会开后门在浙大的网球场玩网球,我很是羡慕,梦想着我有一天也能肆无忌惮地玩网球。现在,这个梦想不经意间就实现了,我怎么能不好好玩呢?
其实,来到温哥华不久,当我发现这里有那么好的网球场和姨夫的只网球拍以后,我也去打过几次,但不是很多,原因是我的技术太臭,或者根本谈不上技术,简直就没入门,再加上也没有球友,一个人对着墙壁打少了点乐趣,所以也就不怎么热衷。但我要求自己在这个暑假里让网球水平上一个台阶,所以,玩网球的次数也就增加了很多。
孤独地玩过几次以后,我遇到了一位忘年球友,这是一位五十开外的亚洲人,我不知道他是哪国人,但肯定不会说中文。其实这位老球友早在大半年前就曾碰到过,当时他热情地教过我握拍姿势,后来因为我打得少,也就没再碰到。这一次不一样了,因为我经常到网球场来,所以经常能碰到他,渐渐地,我们成了好朋友,但我们从来没有彼此问过对方的名字。他不断地教我发球、击球、跑位等技术要领,也经常一起对打,不久,我的水平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后来父亲从国内回来探亲,看到我的水平甚是吃惊。我自己也很得意,现在我敢说至少我已经入门了。对此,我非常感谢那位不知名的忘年球友。
有时候我会想,下次再碰到他的时候是不是应该问一问他的名字。有时候又想,何必呢,这样不是挺好吗?这才是真正的球友,以球会友,球以外的事何必去计较?
B诅这一段学网球的经历典型地反映了加拿大的人际关系特点。由于那边人口密度小,运动场地多,运动内容又多元化,并没有很多的人会经常挤在一种运动上面,再加上网球运动更倾向于成人化,所以BⅢ要经常性地找到熟识的网球伙伴的确有些困难,所以,他孤独地对着墙壁打实属正常。而交上这样一位热情的不知名的忘年球友,也很正常。这就是那边的人际特点。一方面,他们会因为有一个共同点而成为热情的朋友另一方面,这种朋友关系又是那么的单纯,离开了那个共同点,便形同路人
我说不清这种人际特点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人不是这样的。我想说的是,所谓入乡随俗,身在异国,你可以不理解,甚至不认同这种方式,但至少你必须了解这种特点,当你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不至于大惊小怪,或者,当你真的想交华人以外的朋友时,你也不得不接受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