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体制
入学年龄与学制一般来说,英国国立小学为5至11岁的儿童而设;在苏格兰及英格兰部分地方,小学学龄延至12岁。小学通常分为“幼儿”及“初级”两部分。但有些地区由国立地方教育局所开办的学校则使用三级制:即初小、高小和中学。小学生8或9岁转读高小,在12或3岁时读中学。虽然政府并无硬性规定5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入学,但大部分地区的地方教育局(LFAs)均有提供学前或幼儿教育,由符合资格的老师任教。5岁时,按照法律是必须上学的年龄,多数5岁的孩子这时候会进入 Infant School(幼儿学校),7岁进入 Junior School(初级学校)。英国的多数公立学校将幼儿学校与初级学校合并起来,组成Primary School(我们所说的小学),每班一般是20~30个学生,国立学校实行就近入学,私立学校招生不受地域限制。
课程设置英国小学的课程设置,学校拥有高度自由的权利,但英语、数学、科学和信息与通信技术都是各小学的核心课程。在英国,小学阶段实行的是教师包班教学,即一个班上的英语、数学、科学、美术、体育、历史、地理等课程都由一个教师教学,这个班的名字就由这个老师的名字命名,每个班都配有一个助教。但信息与通信技术、音乐和外语则由专职教师上课。音乐和外语,专职教师一般都在多所学校来回上课。学生上学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3:30,中午不回家,可以选择在学校的餐厅就餐,或自备午餐。一节课的时间一般为25~35分钟,课间休息时间为20~25分钟
管理模式英国实行的是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各方代表组成的校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校长是学校首席行政长官,向校董事会负责,执行校董事会的决议并主持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英国的小学一般设校长1名,副校长或校长助理1名。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均为教师身份,要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在中小学中,专司管理工作的是“接待室”,其实际职能类似于我国的校长办公室,根据学校规模设3名专职人员。除此之外,各学校还设1名高级教师和教育活动协调人,协助校长管理日常教学工作和其他事务,由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任课教师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