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大学上课,我们经常议论这个课的导师( tutor)如何如何,事实上这些人可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Tutor
能给学生授正课只有之前讲过的四层头衔——讲师( Lecturer)、高级讲师( Senior lecturer)、准教授( Reader)和教授( Professor)以及教研员( Teaching Fellow)。 Teaching Fellow不属于大学教师长期聘用( tenure),是一种短期合约的雇员,应该也算是博士后的一种吧,但是基本上以教书而不是研究为主。 Teaching Fellow般不能给研究式学生( Research student)授课
如果职位名称单单是Tuor的话,那么这个 Tutor在系里并不具有学术地位,而是地位略微比 Teaching Assistant(简称TA.)高一点的助教。在很多学校,导师制只对接近毕业的博士生开放,低年级的博士生只能当TA.
虽然, Tutor承担的教学任务比TA.多,如T.A通常只带实验课或者习题课等小班课,而 Tutor除实验课和习题课以外,还需要或者说被允许给本科生上复习课的大班课,但是, Tutor和TA.一样,绝对不被允许自行决定上课所用的材料和授课内容。两者区别在于 Tutor自己安排上课的材料和内容,但必须交该门课的正课老师过目批准,而TA.上小课的内容由正课老师拟定好,直接交给TA.。由此可见, Tutor并不是严格的学术序列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