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就读学位课程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短期工作:
1. 已向国家移民局登记;
2. 已申请注册国际学生注册办公室名单上列有的课程;
3. 正在就读NFQ7级或以上的全日制课程;
4. 白天的学习时间至少达到15小时;
5. 支付学费上课,每周上课时间为上午8点至下午6点,每年的上课时间至少达到25周的学生;
6. 就读学制在一年以上专业的学生;
7. 正在修读专业技能证书课程的学生,证书得到教育和职业技能部的承认。
注:根据就业法与税收法的要求,学生还可能要缴纳“普通社会税”(USC)与“与工资有关的社会保险”(PRSI)。
二、国际学生毕业后的去向
学生完成学业后,可以根据“爱尔兰第三级毕业生计划”在爱尔兰就业。“爱尔兰第三级毕业生计划”允许具有合法居留权的第三级非欧盟国家学生留在爱尔兰就业或申请绿卡/工作许可。
1.学生在“爱尔兰第三级毕业生计划”允许的居留期限中,可从事全日制工作(每周40小时)。
2.“爱尔兰第三级毕业生计划”,许可不可续签。
3.学生只有遵守下列规则,方可使“爱尔兰第三级毕业生计划”继续有效。
4.“第三级毕业生计划”提供的一年就业许可
要获得“第三级毕业生计划”提供的一年就业许可,学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爱尔兰学习,并取得NFQ8-10级的资格证书;
2.获得有资质院校颁发的奖学金,如都柏林理工学院、爱尔兰大学、爱尔兰皇家外科医学院、获得授权的理工学院。
三、实习
根据下列规定,就读学位课程的学生可参加实习,实习属于课程的一部分。
1.实习或工作实习在学制中的占比不超过50%,例如,一项4年制的学位课程中,学生可有2年参加工作实习,实习不能以自雇职业方式进行。
2.工作实习必须属于学位课程的一部分,属于学生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
3.教育机构必须确保实习内容符合专业课程的要求。